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山东兰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增塑剂、4000吨聚氨酯胶粘剂、5000吨聚酯多元醇、15000吨聚氨酯组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3-00000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5-04 [ 有  效  性 ]

《山东兰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增塑剂、4000吨聚氨酯胶粘剂、5000吨聚酯多元醇、15000吨聚氨酯组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山东兰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增塑剂、4000吨聚氨酯胶粘剂、5000吨聚酯多元醇、15000吨聚氨酯组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新河村、魏庄、徐庄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兰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联系人:曹总 联系电话:18652897260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39-7205552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的内容。

山东兰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附件【附件1:山东兰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公示稿.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