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3-000003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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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3-14 | [ 有 效 性 ] |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决定组织召开《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参加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更正内容:
(1)郯城县司法局、发改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住建局、交通局、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
(2)郯城街道、马头镇、高峰头镇、归昌乡选派代表各1名;
(3)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1名);
(4)群众代表(郯城街道、马头镇、高峰头镇、归昌乡的村民代表、种植养殖户代表或企业代表)。
(5)以个人身份或者其他组织推选拟参加听证会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代表。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4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13563995063
特此公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