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3-000003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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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3-07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决定组织召开《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主要对《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郯城县司法局、发改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住建局、交通局、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
(2)郯城街道、高峰头镇选派代表各1名;
(3)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1名);
(4)群众代表(郯城街道、高峰头镇的村民代表、种植养殖户代表或企业代表)。
(5)以个人身份或者其他组织推选拟参加听证会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项目相关情况,对拟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情况比较了解;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13563995063;邮箱:tcly2017@126.com
(二)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于2023年3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1.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2.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