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3-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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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1-29 | [ 有 效 性 ]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临医保字〔2021〕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县医疗保障局受理审核和现场评估,拟将郯城县中医医院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结算管理,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稽核和协议管理股反映(也可向上一级医保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2月2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3:30-17:00
受理电话:0539-6379608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