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3-0000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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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1-03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宗龙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根本指南。在当前法治环境下,郯城县统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聚焦政治站位高线,为统计法治建设凝心聚力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提高政治站位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根本。一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切入点。全县统计系统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关键点。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推动,用心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方法,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能力和本领。三是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落脚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为统计法治建设凝心聚力,不断推动郯城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筑牢统计监督防线,为统计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统计执法是统计法治建设的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推进统计法律正确实施,就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纸上统计法律”变成“行动中的统计法律”。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成果运用,发挥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筑牢“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石,也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要统筹运用统计督察、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震慑警醒违法企业不敢也不能造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健全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体制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统计监督重要作用。
三、激发普法宣传活力,为统计法治建设蓄能攒劲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普法宣传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强化普法宣传,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做统计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是领导带头突出表率。要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用法治思维做好统计工作的能力。二是健全机制注重长效。要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普法责任制要求,完善业务培训和统计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机制,将统计法治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规定,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三是抓住契机营造氛围。抓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等宣传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多角度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
“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肩负时代赋予的历史重托,面对新的使命与挑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引领统计工作沿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