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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中医医院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ylbzj/2022-000018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临医保字〔2021〕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成立准入评估小组于2022年12月5日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的郯城县中医医院经初审(申请受理)、现场审核、集体评议等程序的综合评定,拟将郯城县中医医院纳入郯城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稽核和协议管理股反映(也可向上一级医保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4日(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4:00-17:30

受理电话:0539-6379608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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