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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2-00002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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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11-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健身休闲环境,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公园广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限量、错峰入园措施,并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必要时实施闭灯、封园管理。
二、公园、广场内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开展广场舞、团体操、下棋打牌等群体娱乐活动。
三、游客需规范佩戴口罩,入园请主动扫场所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记录等,未带手机者需进行登记。体温不正常、红码和黄码人员禁止入园,并配合管理单位及时上报个人信息。
四、游客入园、游玩、锻炼需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请自觉将废弃口罩投放到专用垃圾桶。
六、游客在公园广场游玩时须注意安全,禁止戏水、游泳、攀爬等,严防意外发生。
请广大游客游园期间配合管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