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yx/2022-000018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花园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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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2-28 | [ 公开日期 ] | 2022-02-28 | [ 有 效 性 ] |
各社区、村、各镇直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花园镇编制《花园镇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承办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报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并进行公布。
附件:花园镇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花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