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2-000009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7-25 | [ 有 效 性 ] |
为做好我县2022至202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至202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
续贷学生远程申请时间:自本通知开始至9月12日结束。
现场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现场集中受理地点: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东段)。
二、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三、助学贷款办理方式
助学贷款办理方式有现场办理和远程办理2种方式,首贷(第一次办理贷款)学生只能通过现场办理方式,续贷(之前办过贷款)学生通过这2种方式都可办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提高助学贷款办理效率的要求,建议续贷学生通过远程办理贷款。
四、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贷款申办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人入学前的户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县,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是借款人的父母,如果借款人的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人的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贷款学生须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学生要认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
1.首贷。没有预申请的贷款学生,需下载并填写打印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借款人书面承诺并签名,共同借款人签名。首次贷款学生不能远程办理贷款,只能进行现场办理。
2.续贷。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
(二)贷款申请受理。来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按照防疫工作的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佩戴口罩、扫码、出示行程码,自觉按照一米间隔线排队等待。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起到现场;续贷学生建议选择远程申请;全部实施电子合同。
1.首贷学生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申请表》原件(需网上注册后导出);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仅限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提交)
(6)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2.续贷学生提供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
3.注意事项: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续贷学生如果变更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现场办理。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引进商业银行作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贷款办理后,系统将为今年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支付宝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188,招商银行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招行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555)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由高校给予注册,不需要贷款学生预缴学费和住宿费。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贷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至高校报到;高校根据《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逾期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业务。学生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郯城县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39-6221367
附:郯城县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疫情防控告知书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