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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注销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13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4-25 [ 有  效  性 ]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1.山东郯城酒厂医务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70926437132212D4001

医疗机构地址:山东郯城酒厂家属院门北首

2.郯城镇官路东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70125437132212D6001

医疗机构地址:郯城县郯城街道官路东村414号

3.郯城镇孙港口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70796337132212D6001

医疗机构地址:郯城县郯城街道孙港口村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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