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07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3-01 | [ 有 效 性 ] |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3月1日对关于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二次扩大)项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6800580
通讯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3楼市场准入窗口
邮编:2761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1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二次扩大)申请的批复》 |
郯行审商字〔2022〕3号 |
2022.3.1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