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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事项准予的审批决定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07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有  效  性 ]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3月1日对关于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二次扩大)项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6800580

通讯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3楼市场准入窗口

邮编:2761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二次扩大)申请的批复》

郯行审商字〔2022〕3号

2022.3.1

见附件

  
附件【关于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二次扩大)申请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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