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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气象局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qxj/2022-00001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1-01 [ 有  效  性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适合作业天气条件时,随时使用火箭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点:

流动火箭在马头镇进行人工增雨(雪)作业。

三、设备简介:

增雨火箭型号为WR-98,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打开降落伞缓慢落到地面,其残骸对环境没有污染。

四、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郯城县气象局会提前做好人影作业公告,广大人民群众应相互转告,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

五、发现未爆炸的残骸后,请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气象部门,由专人负责处理,严禁擅自处理,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郯城县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539-6221066。

特此公告!

郯城县气象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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