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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坊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驻地停车秩序的通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fz/2022-00000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重坊镇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1-19 [ 有  效  性 ]

去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对镇驻地部分路段进行整修和美化提升,施划了停车泊位,为进一步规范镇驻地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关于在郯城县城乡设立“严管街(路)的通告”》精神,将在镇驻地部分路段全面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镇驻地停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路段:朝阳路(党委门前)东起沂河大桥、西至家和广场红绿灯,以及家和广场红绿灯路口向南、向北各延伸100米之间的路段,所有车辆需按照施划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

二、凡违反规定不按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拖移违停机动车。

三、凡阻碍公安民警和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希望全镇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模范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规范停车、停车有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郯城县重坊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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