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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选取代理公司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mtz/2022-000001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马头镇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2-07 [ 有  效  性 ]

马头镇人民政府拟比选3-5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列入我单位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目录。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代理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比选申请人近三年以来未受到过财政部门行政处罚;

(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4)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经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已经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网页截图);

(5)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打印从开始报名之日起至递交报名资料前一天的任何一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有参加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一套正本,一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北京时间2022年2月15日17:00前,密封并盖公章送到郯城县马头镇党政办,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9-6771001。

四、镇政府组织相关专家综合评选,评选结果将及时张贴公示,并告知所有报名单位。

五、未尽事宜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马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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