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2-00000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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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1-28 | [ 有 效 性 ] |
根据省、市局相关工作部署,我局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全县“四类企业”整治食品网络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净网”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向各重点整治企业传达了省局《整治食品网络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净网”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督促我县涉及的11家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开展对标自查工作,梳理产品信息、宣传平台信息、产品标签说明书信息、广告发布方及委托客户信息,并要求企业于2022年1月26日前完成相关广告及宣传内容的自查整改工作。
自“净网”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全县“四类”企业包括商业网站、京东、电商平台、等网络宣传平台相关数据31条,发现并违规广告宣传信息3条,已全部进行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