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0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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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1-19 | [ 有 效 性 ] |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1、郯城宋保栋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MA3R8F7J137132217D2122
医疗机构地址:郯城县杨集镇丁庄村214号
2、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丁沟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70830937132212D6001
医疗机构地址: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丁沟二村52号
3、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郝庄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70934437132212D6001
医疗机构地址: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郝庄村
4、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丁沟五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70820237132212D6001
医疗机构地址: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丁沟五村204号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