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jkfq/2022-0000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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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1-13 | [ 有 效 性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1,3-环己二酮和年产500吨3-甲氧基-2-环己烯酮项目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报审前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鲁总
联系电话:18838839669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7205508
电子信箱:54873960@qq.com
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