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1-000029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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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12-17 | [ 公开日期 ] | 2021-12-17 | [ 有 效 性 ] |
各经营者:
你们好!
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阶段,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共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时扫除影响经济正常运行的黑恶势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广大经营者提供市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广大经营者要坚决抵制黑恶团伙,不参与、不支持、不组织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决拒绝黑恶势力进企业,主动接受行业监督,积极配合行业整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建我县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发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参与传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强制交易、垄断经营、滥收费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非法添加、生产销售危害人身生命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药品等涉黑涉恶违法经营行为,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行为;市场监部门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腐败问题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行为的,请广大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2315 12345 0539-6379571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