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1-00001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2 | [ 公开日期 ] | 2021-09-22 | [ 有 效 性 ] |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郯城县制定并公布《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采用“清单”式列举决策事项,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方面。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目录清单并公布。
通过编制目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计划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有利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