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1-000008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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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公开日期 ] | 2021-09-18 | [ 有 效 性 ]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临医保字〔2021〕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成立由县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组成的郯城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于2021年9月3日,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初审(申请受理)、现场审核、集体评议、评分等程序的综合评定,拟将初步合格的医疗机构(详见附件)纳入郯城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稽核和协议管理股反映(也可向上一级医保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27日(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4:00-17:30
受理电话:0539-6377006
附件: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级别 |
备注 |
1 |
郯城盛爱康医院 |
郯城县高峰头镇镇驻地派出所南150米路西 |
李永美 |
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