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18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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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8-24 | [ 公开日期 ] | 2021-08-24 | [ 有 效 性 ] |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现将《山东省郯城县大埠岭矿区北矿区陶瓷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下载附件1《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山东省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9月6日。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建设路7号
邮政编码:276100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539)6151020
附件:
1.《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山东省郯城县大埠岭矿区北矿区陶瓷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3.《山东省郯城县大埠岭矿区北矿区陶瓷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4.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5.关于《山东省郯城县大埠岭矿区北矿区陶瓷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申请公示的函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