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czx/2021-000003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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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8-04 | [ 公开日期 ] | 2021-08-04 | [ 有 效 性 ] |
近期,由德尔塔变异株引发的南京本土疫情不断扩散,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风险就在我们身边。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县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进一步加 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郯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郯城,不 要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如有亲朋好友或商 务伙伴准备来郯,主动劝导暂缓行程,以免增加路途感染风 险。
二、出行主动报备
从疫情重点地区返郯,须提前3 天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 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近 14 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出差、旅游、探亲等)的,含江苏南京、扬州、宿迁、淮安,上海,河南郑州、商丘,辽宁大连、沈阳,四川泸州、成都、 绵阳、宜宾、重庆,湖南张家界、湘潭、株洲、湘西自治州, 湖北黄冈,福建厦门,海南海口,山东烟台等地旅居史;或者与发布的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 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 监测、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要求。
三、及时检测隔离
对 14 天内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 (以国家公布为准)所在县区的入郯返郯人员,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每 7 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 1 次抗 体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人员实行 14 天 居家隔离,每 7 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结束前开展 1 次抗体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的其他低风险人员实行 7 天 居家健康监测和 1 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禁止外出,居家 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四、规范就诊住院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住院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 陪护人员必须持 24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病区实行24 小时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管控,谢绝一切来院探视。
五、尽快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尤其在防重症上有明显效果。8 月份开始, 我县陆续为 15-17 岁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 月底至 9 月初将启动 12-14 岁人群接种,同时将继续为 18 岁以上人群接种疫苗。如果您符合接种条件,请尽快完成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六、遵守防疫规定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信息登记、随访检测、隔离管控等防控工作,避免触碰防疫法律法规底线。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