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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压裂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1-000004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公开日期 ] 2021-06-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压裂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压裂液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经济开发区鲁南聚氨酯产业园4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N34°37′9.34″,E118°17′34.4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投资:本项目租赁的标准化工厂房,设置生产区域等区域,新增聚合物乳液、聚合物交联剂、固核水膨体堵剂生产线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2000吨聚合物乳液、1000吨聚合物交联剂、1000吨固核水膨体堵剂的生产规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56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1126.54万元。项目劳动定员为19人,年工作300天,每天运行8h。

投产日期:项目预计2021年8月投产。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报告查阅方式途径

《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压裂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1)

(2)纸版报告书查阅方式途径:

公众可前往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向以下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长胜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563153418

电 话:15098822145

电子邮箱:316086950@qq.com

电子邮箱:15519387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附件1山东凤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压裂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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