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21-00000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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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5-28 | [ 公开日期 ] | 2021-05-28 | [ 有 效 性 ] |
关于首批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工类)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10 号)文件要求,按照主体申报、县区自评推荐、市级复评的方式,我县确定加工基地1家。现将评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应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联系电话:0539-2018339。联系地址:郯城县农业农村局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办公室。
附件:首批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工类)名单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首批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工类)名单
一、加工类:
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