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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从我做起”倡议书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1-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0 [ 公开日期 ] 2021-01-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真正将长江禁捕工作落到实处,现向全县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保护长江“母亲河”,从我做起

长江禁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广大消费者要从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保护长江生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参与到长江禁捕行动中来。

二、不吃长江野生鱼,从我做起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希望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任何涉及食用长江野生鱼鲜的聚餐活动;坚决不购买、不收受长江野生鱼鲜,不纵容、不包庇亲朋好友购买、食用长江野生鱼鲜违法行为。

三、争当“长江禁捕”宣传员,从我做起

希望广大消费者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禁捕有关要求,借助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积极向家人、朋友、工作对象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和“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要求,将长江禁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要求宣传到位。

四、争当“长江禁捕”监督员,从我做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市场、网络平台上有售卖长江野生鱼的,店面招牌、水产制品包装、菜品菜单上标识“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的,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保持打击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长江流域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长江,人人有责。我们是新时代的消费者,希望大家自觉当好长江禁捕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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