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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郯城县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21-000001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2 [ 公开日期 ] 2021-01-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县级以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从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主要用于:(一)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照省级统一规划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信息省级集中。(二)对县级及以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根据工作量和成效等,给予适当补助。”之规定,拟安排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24万元,用于加强李庄镇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信息网络化系统建设。现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以书面(可传真、图片)形式实名向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539-6221600;0539-6221418(传真)

邮箱:tcjyf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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