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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郯城县重坊橡胶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0-000016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公开日期 ] 2020-11-2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郯城县水利局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临沂市郯城县重坊橡胶坝工程属于新建项目,位于郯城县重坊镇埔里村东侧沂河干流上(山东段沂河中泓桩号1+385)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坊橡胶坝、河道生态景观修复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重坊橡胶坝升坝后正常拦蓄水位为32.50m,正常蓄水位下的拦蓄水量为1256.8万m3,工程规模为中型。项目总投资56084万元,施工期约为18个月,预计于2022年10月完工。实施本工程,通过橡胶坝建设、生态护坡、河道疏浚、河岸绿化,对边坡进行整治,能够有效拦蓄河道径流,缓解当地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当地生态水环境,有利于实现河道健康水循环,恢复生物多样性、促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河道水环境的改善、水生态的恢复是建立和谐社会,提高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方向和目标,是造福人民的善举。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郯城县水利局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郯西路与建设路交汇处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138054988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7205508 电子信箱:13173099288@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郯城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重坊橡胶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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