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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0-00001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公开日期 ] 2020-12-01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相关规定,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完成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联系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索要查阅,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瑶18254934510

联系地址: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恒通路11号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此次公示主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范围为北至唐桥、南至马头镇政府、西至富民新村、东至窦林。主要征求意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本次公告后附件2;公众可通过网页直接下载或与建设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索要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附后。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或现场填写等方式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瑶

联系电话:18254934510

通讯地址: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恒通路11号

电子邮箱:18254934510@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附件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附件2:公众意见表

  
附件【附件2 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附件1 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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