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sz/2020-000024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庙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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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11-02 | [ 公开日期 ] | 2020-11-02 | [ 有 效 性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段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庙山新庄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公司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厂区南侧和东侧为盛荣热电,西侧和北侧为玉峰采石厂矿坑(新庄塘坝),具体地理位置在北纬34°46′11″、东经118°18′26″附近。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6000 m3曝气池、2000 m3厌氧反应器、3000 m3厌氧反应器(两套)及二沉池、板框压滤车间和异味处理装置一套,项目建成后可增加造纸中段水处理能力6000 m3/d,主要用于对利华纸业、合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中段水进行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9539772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产业技术创新协同中心(ITICC)B座2楼西侧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31-88895672
邮箱:xindahuanpi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等相关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多名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段为:2020年11月2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