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0-000021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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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10-16 | [ 公开日期 ] | 2020-10-16 | [ 有 效 性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0〕275号)及临沂市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县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国专利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自1989年开始已成功举办21届,其公信力、权威性、代表性和影响力日益增强,对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专利质量均起到了积极示范和导向作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切实推荐那些具有重大发明意义和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实施效益好、市场前景好的基础、核心专利参加评审,确保推荐专利项目的质量和代表性,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
二、严格规范申报材料。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通知要求的文件格式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项目申报资料(电子件):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文件命名方式按照《材料确认表》确定。项目纸质材料(3份):①项目参评理由(内容不超过1000字,应概述参评项目技术水平、应用范围、经济社会效益、市场保护效果等方面的优势);②纸质材料内容应包含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按顺序编排页码。前附目录,目录含各项内容的标题及其页码。申报书中申报单位名称、专利权人名称等处应盖章;推荐单位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附件中应用证明等处应盖章。纸质材料应采用无线胶黏订,每份合订成一本。请于2020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三份)和电子件报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鼓励多渠道推荐申报。专利权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用足、用好各种推荐渠道,可以选择通过 国家 有关部门 ( 单位 ) 、 全国性 行业协会 、 院士等推荐方式,争取我县有更多的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审。院士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由我局统一受理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上报。未通过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推荐而通过其他途径申报但属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参评项目,须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报送备案函、申报项目材料一份进行备案,备案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8日,逾期未备案的将不能享受省、市有关政策奖励。
四、择优推荐上报。通过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报送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进行推荐,优先从省专利奖获奖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和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中推荐。为保证推荐质量,每个县区限额推荐1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1个外观设计专利。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市局分配的名额,择优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联系人:杜敏强曹娟0539-5250980
地 址:郯城县北环路39号612室
电子邮箱:tcxzscqzx@163.com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