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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hyx/2020-000006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花园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08 [ 公开日期 ] 2020-09-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郯城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临政字〔2020〕80号)和《中共郯城县委关于成立泉源镇等乡镇党委的通知》(郯任〔2020〕42号)精神,撤销花园乡,以原行政区域设立花园镇。为便于开展工作,我镇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即日起启用新印章,原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中共花园镇委员会

花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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