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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yx/2020-00000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花园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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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9-08 | [ 公开日期 ] | 2020-09-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郯城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临政字〔2020〕80号)和《中共郯城县委关于成立泉源镇等乡镇党委的通知》(郯任〔2020〕42号)精神,撤销花园乡,以原行政区域设立花园镇。为便于开展工作,我镇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即日起启用新印章,原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中共花园镇委员会
花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