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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郯城县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0-000034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4 [ 公开日期 ] 2020-08-14 [ 有  效  性 ]

2019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我县1930万元,现将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分配方案

将本次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分配原因

该工程的实施将切实解决沭河重要污染源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

三、分配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四、绩效目标

增加资金注入,加快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度,提升沭河水环境质量。

附表: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统计表

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统计表

序号

所属

县区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工艺流程等

投资额(万元)

补助额度(万元)

建设周期

预期绩效目标

1

郯城县

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四段:沭河清泉寺至窑上干渠段,包括新白马河,主题为生态涵养区;窑上干渠至橡胶坝段,主题为城市景观区;橡胶坝至高峰头镇310国道段,主题为人工湿地区;高峰头镇310国道段至出省断面,主题为生态长廊区。

50000

1930

2年

增加资金注入,将加快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度,提升沭河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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