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0-00003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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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8-14 | [ 公开日期 ] | 2020-08-14 | [ 有 效 性 ] |
2019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我县1930万元,现将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分配方案
将本次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分配原因
该工程的实施将切实解决沭河重要污染源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
三、分配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四、绩效目标
增加资金注入,加快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度,提升沭河水环境质量。
附表: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统计表
2019年度中央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统计表
序号 |
所属 县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工艺流程等 |
投资额(万元) |
补助额度(万元) |
建设周期 |
预期绩效目标 |
1 |
郯城县 |
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主要工程内容四段:沭河清泉寺至窑上干渠段,包括新白马河,主题为生态涵养区;窑上干渠至橡胶坝段,主题为城市景观区;橡胶坝至高峰头镇310国道段,主题为人工湿地区;高峰头镇310国道段至出省断面,主题为生态长廊区。 |
50000 |
1930 |
2年 |
增加资金注入,将加快沭河(郯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度,提升沭河水环境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