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kjdzcyy/2020-0000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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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6-17 | [ 公开日期 ] | 2020-06-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建设地点位于李庄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园区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新城花园社区、凌庄、颜口社区、白场村、沂东村、李庄镇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李庄镇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315072068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
电话:0539-7205525
传真:0539-7205538
e-mail:lyhksywek@126.com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