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gkjdzcyy/2020-000002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公开日期 ] 2020-06-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郯城县表面处理产业园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建设地点位于李庄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园区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新城花园社区、凌庄、颜口社区、白场村、沂东村、李庄镇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李庄镇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315072068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

电话:0539-7205525

传真:0539-7205538

e-mail:lyhksywek@126.com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郯城表面处理产业园公示简本.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