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0-00000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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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5-27 | [ 公开日期 ] | 2020-05-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公共空间,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共同使用的空间,包括除了私人合法所有外的一切公共资产资源。公共空间属全民共有,是大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空间载体,需要全县人民共同维护、合理利用。
近年来,我县一些地方少数人非法侵占公共空间、垄断享用公共资源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绝大部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①在主次干道沿线、住宅小区、城中村中乱搭乱建、房屋加层、插建搭建、开门扒窗等各类违法建设;②空中管线飞线“蜘蛛网”;③施工工地、渣土车辆、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餐油烟、城市噪音等各类污染;④公园、广场、专业市场、体育场所、住宅小区、车站区域内各类占用公共空间行为;⑤未经审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门头广告、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车载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⑥擅自设置道路“斜坎”、毁绿破绿、占压绿化带行为;⑦乱停乱放、私自设立停车场(停车泊位)、长期占用停车位、“僵尸车”等挤占城市公共空间行为;⑧破坏市政基础设施行为;⑨乱倒乱排垃圾污水;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贴乱画或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等。针对这一现象,县委、县政府坚持“治理少数、大家受益”原则,于2020年5月全面开展城乡公共空间治理工作,重点整治非法侵占、私搭乱建、乱排乱放、乱停乱放等破坏公共空间行为,依法收回被强占、侵占、挤占、赖占、霸占的公共资产资源,盘活利用被闲置浪费的土地等,确保“公共空间姓公、公共收益共享”。
我是郯城人,郯城是我家。目前,我县公共空间治理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揭发侵占公共资源、破坏公共环境行为,真正成为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推进我县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又好又快开展,切实还公共空间于公众,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治理成果!
监督举报电话:6106110 61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