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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撤销的再次声明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2020-000003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公开日期 ] 2020-04-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郯编【2019】6号),撤销县轻工业公司事业单位建制,其承担的相关工作全部交由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负责。

单位名称:郯城县轻工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志军

举办单位: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撤销理由:根据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郯编【2019】6号),撤销县轻工业公司事业单位建制,其承担的相关工作全部交由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负责。

经举办单位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撤销县轻工业公司。清算小组成员:廖志军 林文金 魏振武

撤销时间:2019年9月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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