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sz/2020-000005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庙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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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4-17 | [ 公开日期 ] | 2020-04-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范围:西起立朝村塘坝,东至新庄村西道路,北至新庄村石子厂,南至庙山村北道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1.4公顷。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制浆造纸及上下游产业、建材及上下游产业、塑料制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功能定位:以制浆造纸及上下游产业、建材及上下游产业、塑料制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主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拟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郯城县庙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
联系人:张镇长
联系电话:138539994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07
电子信箱:111910369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郯城县庙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