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wgs/2019-000007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务集团 |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7 | [ 公开日期 ] | 2019-09-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郯城县水务公司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郯城县地表水厂供水工程(取水工程)
建设单位:郯城县水务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郯城县
项目总投资:21518.26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环评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投资为10756.14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包括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取水工程等三部分内容。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输水工程和净水厂工程,本次环评为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
取水工程占地面积3400m2,位于沂河左岸大堤外侧、李庄镇尚庄村北侧,取水工程包括取水头部、引水管和取水泵站,取水头部采用箱式取水头部,平面尺寸为L×B=11.20×2.8m,引水管进水采用自流管,2根DN1200钢管,穿堤防采用顶管施工,水下采用沉管施工,取水泵房为矩形结构,与吸水井合建,设备间位于地下,地上设配电及管理用房,泵房内本项目设4台水泵,3用1备。取水规模设计规模为11万m3/d(其中10万m3/d为净水厂设计出水规模,1万m3/d为输水过程、净水厂运行过程损耗的量),主要供水对象为郯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工业用水。项目建成后,可缓解地下水供水压力、确保工业供水安全。
项目一期工程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详见表1。
表1 现有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主要项目组成 |
环评批复时间及文号 |
建设情况 |
郯城县水务公司 |
郯城县地表水厂供水工程 (一期) |
设计总规模10万m3/d,占地面积19670m2,净水厂主要构(建)筑物包含高密度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污泥浓缩脱水间等,输水管线总长度约21km。 |
2019.6 郯环评函[2019]140号 |
尚未开始建设 |
二期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土方挖、填,汽车运输、装卸过程及原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化管理,施工过程洒水抑尘,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浮油收集等处理后重复利用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取水头部施工可能对沂河水质产生影响,选用适当的施工方式,减少对河水的扰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粪车抽运,不外排。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粪车定期抽运。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垃圾(弃土、施工废料等)和生活垃圾。弃土尽量回用农田或绿化覆土,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部分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近敏感点处施工采取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泵房采取隔声措施,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态
施工期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不可避免的对被占用土地的地表植被和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破坏,主要采取措施为: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各类施工垃圾后,进行覆地整治,恢复土地的原有功能;施工过程对施工区及其附近的野生动物产生惊吓和干扰,使部分动物向干扰少的地方迁移,主要采取措施为:控制噪声、扬尘、废气等的排放,减少对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取水头部施工过程可对水生态产生一定影响,主要采取措施为:通过围堰进行施工,悬浮物产生量较少,减少对水生态的影响。
运营期取水过程会对沂河水量减少,从而降低水中污染物的净化能力,使下游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发生一定变化,对下游水生生态产生影响。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郯城县水务公司
联系人:陈玉艳
联系电话:18854464653
邮箱:3485884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539-8012506
邮箱:jhhb369@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态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示说明
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郯城县水务公司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