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lsj/2019-00000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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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7-24 | [ 公开日期 ] | 2019-07-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临粮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辖区内积极开展2019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我县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采取分类监管方式,扎实开展,对辖区内的企业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认真开展检查。深入每一个粮食经营大户的仓房、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对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收购价格公示、是否给农民打白条、收购粮食质量和数量、粮食流通统计台账记录、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以及粮食经营者的仓储设施等检查措施认真落实。
7月18-19日,共出动11人次,检查从事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17家,其中,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2个。从此次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情况来看,我县夏粮收购市场总体较好。一是各粮食收购经营企业都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并且都在有效期内。二是粮食经营者能够执行粮食质量标准。三是粮食经营者均能公示收购价格,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四是粮食经营者能够执行粮食统计制度,建立流通统计台账。
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非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的检查中,我们本着以警告为主,教育并行来开展。对售粮款因特殊情况未及时付给售粮人的1家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对未及时支付粮款的4户农户追回0.502万元。
通过夏粮收购专项检查的开展,震慑了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我县粮食市场的良好秩序,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确保了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
郯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