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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19-000005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11 [ 公开日期 ] 2019-04-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郯编〔2019〕1号)“撤销县文物管理所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5名收回”。县文物管理所核准注销,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郯城县文物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赵常宝

举办单位: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注销理由:根据《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郯编〔2019〕1号)要求,撤销县文物管理所事业单位编制;根据《关于设立郯城县博物馆的批复》(郯编办〔2019〕53号),设立郯城县博物馆,原县文物管理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整建制划入县博物馆。经原举办单位郯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同意,注销郯城县文物管理所。清算小组成员:赵常宝程玉峰路百彩王飞 王经芹 孙婧。

注销时间: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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