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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孔师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40吨白酒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msz/2019-000004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庙山镇
[ 成文日期 ] 2019-06-05 [ 公开日期 ] 2019-06-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山东孔师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40吨白酒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山东孔师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40吨白酒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山东孔师酒业有限公司现场查阅纸质报告书。

联系人:王经理15054926783。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站村。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村民及工作人员、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反馈电话:15054926783 邮箱:15054926783@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调查自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5日。

山东孔师酒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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