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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关于“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的通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mlsjq/2019-000004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公开日期 ] 2019-05-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总河长3号令和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的要求,从现在起,在全景区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

各社区、村、景区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开展本次“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大河湖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良好管理秩序,修复河湖生态环境,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清理拆除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二是清理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非法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三是清除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规倾倒渣土、垃圾和违规修建鱼塘、养殖场、网箱;四是清除河道淤泥、杂草,保障河流水清,无异味;五是坚决制止和惩处非法采砂、取土;六是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岸堤等违法活动;七是坚决封堵未经批准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取水口,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防治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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