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19-0000015 | [ 文 号 ] | 郯行审发〔2019〕3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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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3-19 | [ 公开日期 ] | 2019-03-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第1号令、第2号令、第42号令、第43号令、第72号令、《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关于加强对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省、市业务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现对本县2019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时间和地点
2019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时间从2019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止,安排具体时间计划如下。全县2019年农机检审检验工作统一从3月25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月24日,各乡镇、开发区、景区制定年度检审方案,宣传发动,做好年审车辆及到期驾驶证续展的登记;搞好机具检修,确保检审质量。
2、检审阶段:3月25日至4月30日,集中力量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度审验及其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3、审验地点:各乡镇指定地点,补审在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大厅涉农事务窗口)。
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范围及规定要求
1、凡2018年12月31日前核发牌证的农业机械必须参加2019年的年度检验(以行驶证检验记录有效日期为准)。
2、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流程、检验项目和方法要求,坚持“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手续合法有效、检验严格规范、档案真实完整”。
3、参加年检、注册入户的运输型拖拉机,其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须在有效期三个月以上。
4、农业机械的年检由车主持驾驶证、行驶证按所安排的时间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和喷字,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年检。上路行驶的拖拉机,按照农业部发布行业标准《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及《拖拉机和收割机安全监理技术规范》(NY/T1830-2009)的要求,统一使用由红、白两种颜色组成的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技术要求是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安全警示标志应完好,应配备警告标志牌)。农业机械经检测合格后按规定签注行驶证,核发全国统一的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未按规定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或不配备警告标志牌的,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5、需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车主必须提供如下材料:①车主身份证或户口簿;②机动车销售发票;③购车产品合格证;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参加年检的拖拉机和驾驶员须签订《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和落实驾驶人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7、拖拉机驾驶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要进行身体检查,提供有效的《身体条件证明》,在驾驶证副证加盖审验专用章,签注的有效期为一年。
8、按照《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的规定,拖拉机驾驶员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后方可办理2019年换领记分卡手续。
9、驾驶证期满的要按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强化源头管理,做好驾驶人安全责任落实
在年度检审期间,加大对脱检、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等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罚力度。在年检中发现有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应当书面告知,限期整改补审。
四、年检工作要求和措施办法
1、各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辅助参与年检审工作,参与年检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涉农事务科、踏勘科与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时间安排和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落实好人员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年检审验的协助工作。县局将成立领导小组到各乡镇督促、检查各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年度检审等各项工作。
3、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投入年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公众信息平台等宣传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宣传栏、张贴标语、拉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提前印好年度检审通知逐机逐户发放给机手,张榜公布年检规定要求和标准,让机手知情明白,做好迎检准备。
4、在年检工作中要严格秉公办事,文明执法,以人为本,礼貌对待机手,热情为机手服务。行政审批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执法证件,维护执法人员整体形象,提高行政审批执法威信,同时也便于广大机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5、落实惠民、便民政策,实行免费检测、一次办好。简化工作流程和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车辆检验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
附件1:2019年度各乡镇农机检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1:2019年度各乡镇农机检审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阳历时间 |
阴历时间 |
检审乡镇 |
备注 |
1 |
3月25日 |
二月十九 |
高峰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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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26日 |
二月二十 |
归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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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27日 |
二月二十一 |
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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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月28日 |
二月二十二 |
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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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月29日 |
二月二十三 |
马头(小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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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月1日 |
二月二十六 |
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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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月2日 |
二月二十七 |
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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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月3日 |
二月二十八 |
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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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月4日 |
二月二十九 |
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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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月8日 |
三月初四 |
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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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月9日 |
三月初五 |
重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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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月11日 4月12日 |
三月初七 三月初八 |
泉源 马陵山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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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月15日 |
三月十一 |
李庄(沙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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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月16日 |
三月十二 |
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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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月17日-18日 |
三月十三、十四 |
郯城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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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补审阶段4月19日-30日 |
全县范围内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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