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19-000019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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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1-26 | [ 公开日期 ] | 2019-01-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我县环保执法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郯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水平,为维护全县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内容,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配备了2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干部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及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法律学习。
(二)加强制度建设,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2018年,我局稳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根据2017年清查的权力清单,完成对相应权力事项规范指南、流程图等事项的制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县法制局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有效推进行政权力运行。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我局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事前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严格依法落实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要求;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政务诚信建设。
(四)高度重视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开通了微信、微博投诉平台及12369环保投诉热线,对群众来信来访,设有专人负责,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聆听,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五)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依法行政
1、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切实按照省环保厅下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按照规定应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我局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8年,我局根据案卷评查标准,增加对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执行情况的考评。通过检查,增强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
(六)做好复议、诉讼相关工作
我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2018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县政府宣传橱窗开设环保专栏,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把新环保法办法编印成小册子,在广场对外发放,营造政府关注、公众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实现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生态文明的目的。 二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活动,向市民发放新环保法等宣传资料,就新环保法的相关内容向市民做宣传讲解;结合绿色创建,环保水课堂,向县中小学生发放新环保法等宣传资料,提高公众对新环保法的认知能力。三是向企业发放新环保法及配套管理办法宣传资料,使企业对新环保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将更加重视并切实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环保社会责任。四是对部分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了企业、干部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助力生态县示范的创建。
三、存在不足
县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环保法律法规更新较快,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二是环境监管面广,企业分散,但环保执法人员编制少,造成执法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当前严峻的环境监管形势;三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做法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充分发挥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议工作中的作用。
(二)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回访。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新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