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19-000008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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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3-03 | [ 公开日期 ] | 2019-03-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郯政办字〔2017〕58号)文件精神,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法治轨道建设,完善国土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巩固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及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已经明确的取消事项坚决取消,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紧密衔接,
(二)行政权力规范权责明确。按照县政府要求,同时参考市局行政权力清单,结合我县情况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彻底清理。清理后共有6种权力类型,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监督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14项,共计49项行政权力,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逐一厘清了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清单。为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多次精简、优化和再造,已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按照制发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2018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办理延期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照规范性文件延期要求,经县法制局审查、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等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二)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郯城县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履行的义务及管理办法,每年都按照规定与所聘用的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法律顾问经费纳入我局财政预算。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省厅市局及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方案,明确要求和任务,落实人员和责任分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随机抽查,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参加。抽查过程及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我局把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规定》的落实,同时开展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当中未发现有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为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从2017年开始,我局严格按照市县的要求,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许可及时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网上公示,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各监督
(一)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按照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了执法职责,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依法持证执法,履行回避、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执法事项由法规科进行法律实体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审核。
(二)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定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设立公开标准;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部门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局及县复议办要求,我局依法办理、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成立了以分管法治领导为组长,法规科为成员的复议小组,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018年,我局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均在规定在时间内提交材料,按时办结。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2018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6件,其中撤消9件、驳回3件、确认违法1件、未审完3件。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行政纠纷。认真排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隐患,主动进行调解。
七、学法普法,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市国土系统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每年至少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
(二)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自身职能,结合“七五”普法,围绕本部门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边工作边宣传。特别是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由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科室提供制定该文件的说明、法律依据等有关材料,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报送法制局审核备案和文件的发文审核、公布。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我局法制机构人才结构合理,由具备专业法律素养水平的分管领导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业务人才与法律专业人才配置合理,实现业务能力与法治能力的相辅相成。近年来,在法治实践中,我局准确定位本部门法制机构职能,把法律参谋助手、行政执法监督和服务群众作为法制机构的主要职责。法制机构人员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切实当好了局领导的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不适应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法治观念和指导思想有待进一步转变;二是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基层法制工作的机构建设仍需加强;三是法治国土建设开展得不够扎实、深入,存在着学法热情不高,基层工作开展不均衡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力度、创新思路、培育亮点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国土建设,加强各项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扎实有效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为开创全市改革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治氛围,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