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19-000003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4-09 | [ 公开日期 ] | 2019-04-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全县各农药经营单位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
为加强农药安全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通告》之规定,以下农药产品禁止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使用。
特此敬告。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禁止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录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氯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苯胺磷、线威麟、克线磷、拜耳)、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美、磷化钙、磷化锌、硫线磷(克线丹、杀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硫特普、苏化203、双1605、治螟灵)、特丁硫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1059)、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丙线磷、益舒宝、灭克磷)、硫环磷、氯䟶磷(米乐尔、异䂳磷)、水胺硫磷、氧化乐果(氧乐果)、灭多威、硫丹、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溴甲烷、丁酰肼(比久)、氟虫腈、百草枯、毒死蜱、丁酰肼、三唑磷、氟苯虫酰胺、三氯杀螨醇等 ,同时,对含有上述农药成分的农药产品一并列入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药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