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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9-000008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26 [ 公开日期 ] 2019-02-2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郯城县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电子邮箱:tchbjhp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生物质颗粒15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县荣生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郯城街道办事处小埠岭村东北140米。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主要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主要以小麦秸秆、玉米秸秆、花生壳、锯末等为原料,其中农作物秸秆在产品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生物质颗粒1500吨的生产规模。

(一)6台颗粒机、1台粉碎机、1个投料仓、1台滚筒筛、1个产品筛、1条风冷输送带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送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粪车定期抽运,不外排。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筛选木块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2

年处理17万吨废旧金属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馨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郯城街道颜桥村西160米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租赁现有场地,主要建设1条破碎废旧金属生产线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17万吨废旧金属的生产规模。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破碎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破碎工序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生产区、仓储区须为封闭式,路面进行硬化,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磁选筛分出的非铁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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