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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9-00000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17 [ 公开日期 ] 2019-01-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7日-2019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郯城县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电子邮箱:tchbjhp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立方米木皮、2.4万立方米单板半成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县赢世板材加工厂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头镇林子村西北100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主要建设木皮、板材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0立方米木皮、2.4万立方米单板半成品的生产规模。

(一)单板半成品车间采取封闭措施,1台砂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砂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下脚料、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2

年加工1000套木质家具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县王坤龙家具厂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庄镇唐庄社区小唐庄村西650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木质家具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1000套木质家具的生产规模。

(一)木材加工车间产尘设备均配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汇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木材加工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拼板工序无组织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木材下脚料和木屑、布袋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板材加工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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