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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9-00000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14 [ 公开日期 ] 2019-01-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郯城县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9-6800558

电子邮箱:tchbjhp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万吨生物质燃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临沂市众捷生物质燃料加工有限公司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搬迁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东鲍东450米。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燃料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头镇凌高册村南960米,2018年9月我局以郯环评函[2018]199号予以批复,由于项目场地房主不再租赁等原因,决定搬迁至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东鲍东450米,搬迁后原厂址不再进行生物质燃料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已建成闲置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主要以板皮、废木柴、不含胶木材下脚料为原料,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生物质燃料的生产规模。

(一)粉碎机、制粒机、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粉尘通过各自集尘罩收集后,共同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台引风机引入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制粒工序,原料筛分及筛选产生的碎料回用于制粒工序,人工分拣杂质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2

页岩砖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县昌隆建材有限公司

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头镇中高册村南290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在现有年产3000万(折标)块页岩砖项目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新建一条烧结道,同时增加粉碎机、滚筒筛等部分生产设备,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将达到年产6000万(折标)块页岩砖的生产规模。

(一)复合式管束脱硫除尘塔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

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

外排。

(二)粉碎机、滚筒筛采取密闭作业,原料采用胶带运输机恒速运输,粉碎机、滚筒筛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现有风机引入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隧道窑产生的烟气经现有的1套“SNCR脱硝装置+复合式管束脱硫除尘塔+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原料堆场进行密闭,输送带密闭传输,其地面及周围地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和洒水,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三)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

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炉窑点火过程中燃煤产生的炉渣、复合式管束脱硫除尘塔产生的脱硫石膏外售建材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3

年加工600吨编制软绳、织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郯城县恒泰制绳厂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庄镇李庄三村东北620米。项目总投资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主要建设软绳加工生产线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600吨编制软绳、织带的生产规模。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

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三)废包装材料以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四)报告表确定的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禁止在该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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