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18-000008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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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2-03 | [ 公开日期 ] | 2018-12-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鲁交公安【2014】2号)精神,现对“郯城县沭河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郯城县沭河公路工程起点位于郯城县郯薛线与沭河公路交叉口处,路线向南前行,终点位于师郯路与沭河公路交叉口处。
本项目全长2.820km,永久占地5.3580公顷(80.37亩),平均每公里用地1.9000公顷。
红线宽度19m,路基宽度为13.5m(土路肩0.75m+硬路肩2.5m+行车道2×3.5m+硬路肩2.5m+土路肩0.75m)。全线挖方数量为2698立方米,填方19508 立方米,借方数量17182立方米;沥青路面面积34.183千平方米。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030.52万元,建设期拟定为12个月。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郯城县沭河公路工程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主要调查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对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问题、生活影响、环境影响、安全生产、项目所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意见。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临沂国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邮 箱:guoanwenping@163.com
联系电话:13695497759(王工)
四、公示周期
本次公示周期为公告之日起7日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