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d/2026-00000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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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0-31 | [ 公开日期 ] | 2025-11-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省市县森防办下发的关于《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森林火灾专项治理,有效减少林区可燃物载量,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风险,降低人民群众财产和经济损失,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领导批示、会议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打早打小打了”的标准,全面压实森林防火责任,重点加强体制机制、森林防灭火巡查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科学防火,把握生态系统内在规律,整体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范围
街道沿山四个社区9个村林区的“五缘”即路缘、林缘、地缘、隔离网两侧、墓区坟头周边的杂草等可燃物。
三、具体标准
(一)林区边缘道路两侧杂草等可燃物全部清理掉并运走。
(二)林缘可燃物清理宽度30米。
(三)隔离网两侧可燃物清理宽度10米以上。
(四)坟头周围可燃物清理30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1月1日--11月10日)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规划清理范围,做好人员组织和清理工具的准备,生产生活物资准备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5年11日11日--12月10日)
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现场监督指导,打草人员戴好头盔和防护眼罩,注意安全,严禁吸烟、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把清理掉的杂草等可燃物运走。
(三)验收阶段(2025年12月11日--12月15日)
清理任务完成后,街道森防指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逐村、逐地块、逐道路仔细进行验收。
(四)整改阶段(2025年12月16日-12月20日)
对验收不合格的地段下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压实各级责任;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由行业部门监管上升到党委政府全面统筹的高度。
(二)协同联动。森防指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积极协同好沿山各社区、各抓好林下可燃物的清理的各项防灭火工作,切实发挥在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和扑救处置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市、县一致“一统到底”的运行模式,切实协调调动各社区、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积极性,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三)资金保障。街道将继续加大对林下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防火信息化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的资金投入力度,并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建设纳入街道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四)严格奖惩。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评价机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机制建设、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等工作纳入年底工作评价。对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村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或质量不高的,扣除当月防火全部分数,免除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郯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31日